23类国产设备直接“团灭”
专家论证被全网“炮轰”!
去年中旬,一份《四川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论证意见公示(医疗卫生设备类)》,引发了全行业热议,想必还有不少朋友记得。
在这份进口设备论证清单中,23种国产设备被论证专家组一致认定:“与进口存在差距,难以满足医疗卫生实验室要求”,从而惨遭“团灭”,最终全部拟采用进口设备。
例如基因测序仪,专家给出的论证意见是:进口产品在测试速度、稳定性、便利性、准确度等方面明显优于国产设备,因此推荐进口设备。
至于究竟哪里明显优于国产,相关品牌、价格、性能均没有报告及数据支撑,从而成为了不少圈内人吐槽的重点。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专家论证意见都如此敷衍,但这同样看出,哪怕在国家政策要求优先采购国产的前提之下,一些人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依旧打起了“专家论证意见”的小九九。
这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从今年开始,这样的情况将得到官方全面重视。
进一步限制,
“砖家”论证行不通了!
5月23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进口产品管理方面,对检测、实验、医疗等专用仪器设备,确有采购进口产品需求的,采购方案中可以就相应的进口产品设置采购包,但第二阶段采购人在采购入围进口产品前,需按规定履行相关核准程序。
4月份,安徽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强调:未经批准公立医院禁止采购进口。同时,将重点审查专家对项目采购需求的论证意见,不具体、不明确的论证意见,将无法通过审核。
就在近日,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样明确:专家论证意见只用“优”、“于”或“好”、“差”等描述性语言而不阐述具体差异的或者论证意见含混不清的,均属于无效意见。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广泛开展市场调研,充分了解所采购设备的市场行情、产业发展等情况,科学确定采购需求。
不得根据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和指标参数设定采购需求,也不得歧视本国产品。对于本国产品能够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不得采购进口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详细阐述申请理由,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简单来说,就是以后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必须明确阐述进口设备到底好在哪里,还必须有数据、参数之类的,一句“进口产品明显优于国产”,彻底行不通了,否则一举报一个准,直接废标。
国产替代“进口”,
本土械企迎最大挑战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在一些设备招标文件中,如果没有注明可采购进口设备,进口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根据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采购文件中未特别注明可采购“进口产品”的,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响应,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不过政策同样给“进口”开了一扇窗户,只要是在境内生产的产品同属国产,这对于本土的械企来说,是挑战也是机遇。
此前,安徽省政协委员、安徽医科大学副校长梁朝朝也表示,虽然目前省内招标制度上对国产医疗器械表现出一定的倾斜,逐步接受国产设备,但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国产医疗器械的动力不足。
一直以来,国产和进口械企之战的主战场是三甲医院,其对国产产品的接受程度才是决定市场格局的掌控力量。
如今,国产在基层市场大放异彩,但如何在主战场上取得胜利,才是本土械企最大的挑战。